公司董事会同意唐树哲先生和潘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唐树哲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张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6日讯 西安银行(600928.SH)昨日晚间发布关于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公告显示,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以下简称“陕西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廖志生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9号),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措施后,高度重视,积极沟通并及时落实各项监管要求。
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措施后,及时与廖志生进行了沟通,廖志生已于2024年4月29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正式的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廖志生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但由于廖志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并经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履职前,廖志生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公司也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法规持续做好过渡期的各项支撑和衔接工作,确保公司董事会运行的有效性和连续性。
针对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存在的问题,公司已经在前期市场遴选的基础上,迅速与多名意向候选人进行了对接,正在加快推进独立董事资格预审工作,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正式履行独立董事调整的相关治理程序。
《关于对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廖志生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9号)显示,西安银行现任独立董事雎国余、廖志生截至2022年11月已连续任职满6年。雎国余2023年3月向西安银行提交辞职报告,但西安银行至今未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廖志生明知连续任职已超6年,仍继续任职并领取津贴专业的股票配资公司,至今未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陕西证监局决定对西安银行及独立董事廖志生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